劳动合同必需商定的事项 - 劳动合同 - ...

发布日期:2017-09-18 23:34:01 文章来源:
劳动仲裁申请,仲裁申请书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可分为固按期限,无固按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签订劳动合同主要是建立劳动关系,但建立劳动关系必需明确期限的是非。
合同期限不明确则无法确定合同何时终止,如何给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引发争议。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所谓工作内容,是指劳动法律关系所指向的对象,即劳动者详细从事什么种类或者内容的劳动,这里的工作内容是指工作岗位和工作任务或职责。
这一条款是劳动合同的核心条款之一。
它是用人单位使用劳动者的目的,也是劳动者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劳动报酬的源由。
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内容条款应当划定的明确详细,便于遵照执行。
假如劳动合同没有商定工作内容或商定的工作内容不明确,用人单位将可以自由支配劳动者,随意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难以施展劳动者所长,也很难确定劳动者的劳动报酬,造成劳动关系的极不不乱,因此是必不可少的。
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履行地,是劳动者从事劳动合同中所划定的工作内容的地点,它关系到劳动者的工作环境,糊口环境,以及劳动者的就业选择,劳动者有权在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知悉自己的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工作时间是指劳动时间在企业,事业,机关,集团等单位中,必需用来完成其所担负的工作任务的时间。
一般由法律划定劳动者在一定时间内(工作日,工作周)应该完成的工作任务,以保证最有效地利用工作时间,不断的进步工作效率。
这里的工作时间包括工作时间的是非,工作时间方式的确定,如是8小时工作制仍是6小时工作制,是日班仍是夜班,是正常工时仍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者是综合计算工时制。
在工作时间上的不同,对劳动者的就业选择,劳动报酬等均有影响,因此成为劳动合同不可缺少的内容。
休息休假是指企业,事业,机关,集团等单位的劳动者按划定不必入行工作,而自行支配的时间。
休息休假的权利是每个国家的公民都应享受的权利。
劳动法第三十八条划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6.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报酬,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后,因提供了劳动而取得的报酬。
劳动报酬是知足劳动者及其家庭成员物质文化糊口需要的主要来源,也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该得到的归报。
因此,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中必不可少的内容。
劳动报酬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用人单位工资水平,工资分配轨制,工资尺度和工资分配形式;(2)工资支付办法;(3)加班,加点工资及补助,补贴尺度和奖金分配办法;(4)工资调整法;(5)试用期及病,事假等期间的工资待遇;(6)特殊情况下职工工资(糊口费)支付办法;(7)其他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劳动合同中有关劳动报酬条款的商定,要符合我国有关最低工资尺度的划定。
7.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政府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由劳动者,劳动者所在的工作单位或以及国家三方面共同筹资,匡助劳动者及其支属在遭遇年迈,疾病,工伤,生养,失业等风险时,防止收进的间断,减少和丧失,以保障其基本糊口需求的社会保障轨制。
社会保险由国家成立的专门性机构入行基金的筹集,治理及发放,不以赢利为目的。
一般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养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