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劳动争议应该如何处理 - 劳动合同

发布日期:2017-09-18 23:34:00 文章来源:
协议书怎么写,合同违约如何赔偿
首先,在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正义的焦点进行协商,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一致,这样,对双方来说都是一种高效便捷的方式。
其次,可以申请调解。“和为贵”式的调解在我国可谓源远流长,被称为“东方一枝花”,在化解社会矛盾方面具有其他解决方式无法替代的优势。尤其是劳动争议案件具有特殊性,与普通的民事案件不同,它不仅仅是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的纠纷,还涉及到劳动条件、劳动保护、安全卫生以及其他社会保障等等问题,解决这些矛盾,仅仅靠行政手段和司法裁决是难以实现的,即便能通过行政手段和司法手段解决,但往往出现劳动者不愿看到的情形: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也要丢掉“饭碗”。而通过调解解决劳动争议,不但更有利于问题的解决,而且劳资双方不会伤和气,可以避免劳动争议解决后留下后遗症。同时,《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上面提到的三类调解组织均可调解劳动争议,尤其是第二类,人民调解组织具有广泛性,就我国人民调解组织的设置情况来看,调解机构遍布全国,只要是有城镇社区的地方就有调解组织,有利于方便广大劳动者。同时,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等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的,用人单位如果在约定期限内不履行,劳动者还可以持调解协议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再次,当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此需要注意的是,除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7条规定的几种情形之外,仲裁机构做出的裁决都是终极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效力。而且,劳动争议仲裁还不收费,这样就有利于当事人降低维权成本。
最后,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者对《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47条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用人单位在法定情形下,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仲裁裁决(《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9条)。
所以,在发上劳动争议时,争议双方如果能够协商或者调解,这样最好。不能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的,要注意时效以及证据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