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劳动仲裁应注意哪些事项

发布日期:2017-12-01 20:22:00 文章来源:
申请劳动仲裁应注意哪些事项
1、应写好申诉书.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应提交申诉书,并按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当写明下列事项:
1)当事人的身份,包括职工当事人的姓名、年龄、性别、工作单位、住址、职务,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和证人的姓名、住址;
4)申请日期.
2、应在申诉期限提出.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书面申请.在规定的期限内,当事人未提出书面申请的,时效届满后就不再有申请权,仲裁机构也不再受理.
3、要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提出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县、市、市辖区仲裁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但是,按规定应当由设区市的仲裁委员会受理的除外.如果发生劳动争议的单位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当事人应当向职工当事人一方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请仲裁.
4、要按规定的期限履行调解书或裁决书确定的义务.一方当事人对生效的调解书或裁决书不履行的,另一方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在证据的提供上
(一)如证据中涉及视听资料的证据种类,如录音证据的,除需提交录音光盘外,还需提交录音的书面文字材料. 
(二)如证据中含证人证言的材料,且已通知证人到庭参加庭审的,还需向仲裁庭提交证人出庭作证的书面申请,申请中应写明出庭证人的基本情况,拟出庭作证的目的,此外还需附上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提交仲裁庭的证据均为复印件,复印件须与原件核对无误,如系部分摘录的复印件需明确说明,开庭时必须准备好原件备查. 
(四)涉及电子类证据,必要时可提交由相关的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法律文书或当庭进行操作演示.